關于禁止縣城區域活禽交易和宰殺的通告
為預防和控制禽類引發疫病的發生和傳播,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縣政府決定禁止縣城區域活禽交易和宰殺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商務委員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
關于禁止縣城區域活禽交易和宰殺的通告
為預防和控制禽類引發疫病的發生和傳播,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縣政府決定禁止縣城區域活禽交易和宰殺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日零時起,全面禁止漢葭街道、紹慶街道、靛水街道等縣城區域的活禽交易和宰殺行為。
二、縣城區域的活禽實行“集中屠宰、統一檢疫”,禽肉實行“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凡是進入市場的“白條禽”必須具備“兩證一標”(品質檢驗合格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二維碼腳環標識)。
三、從事冷鮮上市“白條禽”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持照持證經營,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進(銷)貨記錄制度,經營場所及所銷售的“白條禽”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四、廣大人民群眾要增強消費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自覺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購買冷凍、冷鮮禽類產品。山牧公司統一設置了活禽宰殺便民點,提供活禽宰殺服務,滿足市民生活所需。
五、本通告所稱的活禽是指雞、鴨、鵝、肉鴿、鵪鶉及其他經人工馴養的可食用活體禽類。兔、羊等可食用活體動物參照本通告管理,國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彭水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彭水自治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彭水自治縣商務委員會 彭水自治縣公安局
2020年10月30日